三亚日报讯(记者汪慧珊)近日,记者从市政府办获悉,为切实做好三亚2016年伏季休渔工作,根据《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海洋伏季休渔工作的通知》和《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〈2016年海南省伏季休渔管理工作实施方案〉的通知》的要求及海洋休渔管理的有关规定,三亚印发了2016年伏季休渔管理工作实施方案。 根据《方案》,休渔时间从5月16日12时起,至8月1日12时止。休渔范围为北纬12度以北至“闽粤海域交界线”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南海海域(含北部湾)。休渔对象除单层刺网和钓具外,禁止其他所有作业类型生产。 《方案》要求,2016年三亚应休渔船有711艘。其中,天涯区304艘,海棠区339艘,渔业捕捞企业69艘。 休渔期间,将实行“海上查、港口堵、市场管”等多方位管理措施,加强对渡休渔船的安全监管,积极组织和配合公安边防、消防等职能部门,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渔船的防火、防盗、防台工作;建立健全值班制度,加强在港渔船的监视监控,及时掌握渔船的动态;不定期组织执法检查,检查渔船证件、职务船员持证、渔船安全设施配备、渔船值班制度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,对存在安全隐患或不按要求配备职务船员的及时进行整改,确保休渔渔船安全渡休。 休渔期间,所有应休外港籍渔船原则上回船籍港休渔,外港籍休渔渔船一律回船籍港休渔。有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回船籍港休渔、且经批准同意在崖州中心渔港水域停泊休渔的渔船,应严格按照休渔的有关规定和“谁主管谁负责”的原则,落实休渔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,还要定期配合三亚市渔政渔港监督部门的执法检查。 本市应休渔船,必须在按指定泊位有序停泊。在外地停泊休渔的渔船,应严格执行休渔规定,服从当地渔政部门的管理。各有关单位要与船东船长保持联系,及时准确地掌握本单位在外地休渔渔船的情况。 此外,持有2016年南沙专项捕捞许可证赴北纬12度以南海域生产的渔船,必须做到:一是严格执行渔船进出港报告制度;二是全程开启南沙船位监控终端设备;三是在往返南沙海域的航程中,应将网具捆扎封存;四是严禁以到南沙生产为名出海,实际是到沿海作业的违规行为。 结合伏季休渔工作,还将组织开展“护渔2016”专项行动,一是集中打击“三无”船舶和电炸毒等非法捕鱼行为;二是集中整治渔船船名号标识问题;三是检查渔船安全设施设备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;四是检查海上渔船有无擅自将拖网作业临时改为剌、钓作业,有无携带双重、或多重剌网作业的情况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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